四川巴中一户一宅多少平方?
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宅基地面积标准(包括附属用房、庭院用地),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;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;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、荒坡的,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。
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: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平方米以内,四人的农户100平方米以内,五人的农户110平方米以内;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平方米以内。
使用非耕地的,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米;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、荒山建房的,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米。
实施旧村改造、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平方米以上的,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。
四川省巴中出台了《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人均建房占地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。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,不超过90平方米;4人的户按4人计算,不超过120平方米;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,不超过150平方米。
扩建住宅所占的土地面和应当连同原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,新建住宅全部使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的,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,占地总面积每户最多不得超过30平方米。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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